北京福彩终端使用服务协议

    感谢您选择终端购票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本服务),本服务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指定福利彩票终端购票系统,中国互联网销售终端购彩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您与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共同签订。

一、相关定义

1、用户:指通过本服务登录终端进行购彩的用户。

2、用户资料:指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提供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银行卡号、银行卡预留手机号、用户开户省份、开户银行等。

二、用户信息提供与保护

1、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对用户相关信息采用专业加密存储于传输方式,并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用户隐私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也可能通过技术手段采集、分析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行为习惯信息,无论何种方式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都尊重并保护用户隐私信息。

2、除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用户隐私信息外,未经您的同意,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不会擅自披露、改变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用户隐私信息。

3、若您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保留结束您使用本服务及各项服务的权利。

三、兑奖流程

1、彩票是否中奖及中奖金额,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公布的开奖公告为准。

2、本服务仅为通过使用本服务投注的用户提供兑奖及相关服务。根据每期开奖公告及中奖金额,中奖奖金将返至中奖用户的资金账户或通知中奖用户发起中奖申请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兑奖。

3、若用户单票投注中各单注中奖金额均不高于壹万元(含壹万元)且单票投注中奖奖金总额不高于拾万元(不含拾万元),中奖奖金将派发至中奖用户的资金账户中。

4、若用户单票投注中有单注中奖金额高于壹万元且单票投注中奖奖金总额不高于拾万元(不含拾万元),中奖用户按照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指定的相关兑奖流程完成兑奖手续。手续办理成功后,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代扣代缴个人偶然所得税,并将中奖奖金将派发至中奖用户的资金账户中。

5、若用户单票投注中奖奖金总额等于或高于拾万元,中奖用户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等前往各省福彩中心指定地点兑奖。

6、自开奖之日起,用户需在60个自然日办理兑奖手续,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7、用户资金账户内的余额均可提现至绑定的银行卡中。

8、未成年人不得购买彩票,不得参与兑奖。

四、有关责任和争端的处理

1、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网络供应商原因、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信息泄露、丢失、被盗用、被篡改或网络线路中断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纠纷本服务不予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如使用本服务出现纠纷,用户同意将纠纷交由本服务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有权对本规则进行调整或补充,并不另行通知公告。若用户继续使用本服务服务,则视为已阅读并接受该等调整或补充,如不同意,则用户须主动终止使用本服务服务。

4、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有权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共道德准则下,对本协议作出最终解释、补充,或另行约定附则。